根据《北京化工大学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奖助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北化大校学发〔2013〕11号)、《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》(北化大校发〔2014〕10号)等文件精神,切实推进研究生奖助体系改革,鼓励研究生刻苦学习、专心科研,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参评对象
2017级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(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)。
二、指标比例与奖励标准
1、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金额为12000元/年/生。
2、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三档:
特等奖学金:12000 元/年/生(占总人数比例约30%)
一等奖学金:5000元/年/生(占总人数比例约40%)
二等奖学金:2000元/年/生(占总人数比例约30%)
三、评选标准
2017级硕士评选时暂不区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硕士研究生身份。以硕士二年级年度的科研表现、综合素质加权后的得分为依据。依据以下加权成绩计算公式:
加权成绩=科研成果×65%+学习成绩×15%+综合素质×15%+突出贡献×5%
具体评分办法可参照附件《加权成绩计算公式说明》。
四、评选工作时间安排
1、9月19日公示《关于2019-2020年度2017级高精尖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的实施细则》,公示3天。
2、2017级填写电子版《奖学金参评成绩表》,并提供证明材料,9月30日前上交班长支书,汇总至齐乃玲。
3、10月11日前统计好每位参评学生的成绩。
4、10月14日公示成绩排名,公示3天。
5、10月20日公示每位学生的奖学金等级。
六、其他
本办法仅适用于2017级硕士研究生,若有异议,请联系辅导员樊鸿伟。
北京化工大学高精尖中心
2019-9-19